城市学院关于毕业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4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城市学院关于毕业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16年3月25日安排毕业证书换发工作。按照《冀学位【2015】18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学位证书将在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评定后择时换发,故本次证书换发不涉及学位证书换发工作。请未换发毕业证书的同学按时换发毕业证书,对于不能按时换领毕业证书的同学,只能在下次换发时进行换领,不单独换发毕业证书。领取毕业证书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领取,不能代领,请各位同学安排好时间,及时换领毕业证书。
换发毕业证书,需带结业证明和一张小二寸信息采集的照片(大照片);换发结业证书(不包括2015届结业生),需带结业证明和一张小二寸信息采集的照片(大照片)。
照片如丢失,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下载照片。
本次换发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次城市学院毕业证书换发地点:
河北工业大学红桥校区南院第六教学楼一楼115办公室。
城市学院教务部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