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字〔2020〕2号-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公开、公平与公正,根据学校《河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为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为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兼团委书记、毕业班学生辅导员及各系主任。

(二)设推免工作评审专家组,主要负责面试部分的考核,专家组评委为与本科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学院领导和系部主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评审专家组组长由马永良担任。

(三)设推免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学生工作组,由张炜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回避原则。推免工作整个过程坚持亲属关系回避原则。综合面试评审组成员不能选用与推免候选学生有亲属关系的老师。推免候选学生需认定的成果的指导教师与该生存在亲属关系的,该成果的认定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推免工作评审专家组审定。

(五)监督与检察。推免工作整个工作过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进度监察。

二、申请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和学术诚信问题。

(五)在校学习成绩(在校期间前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不含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成绩)位列本专业毕业生前25%(含);参加创新拔尖学生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的学生可放宽至本专业毕业生前30%(含);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可放宽至本专业毕业生前30%(含)。

(六)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成绩良好。若学生在前六个学期中考核仅出现过一门课程不及格且第一次重修合格者,仍允许申请,且在推免总成绩核算中,该门科目成绩按60分重新核算其学分绩点。

(七)专业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八)退役复学的本科生申报推免资格时,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九)参加拔尖计划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者,需在科研团队参加学习、开展研究满一年,且获得如下标志性成果之一:

1.参加《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A级目录中竞赛,作为主要成员(前两名)获得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

2.参加《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B级目录中竞赛,作为主要成员(前两名)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EI、SCI、本学科公认的较高水平的刊物论文1篇及以上。

三、推免方式

推免工作以绿色通道直推、总成绩综合排序两种方式进行。

(一)绿色通道直推方式

参加《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A级目录中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项团队前3名,在满足推免条件的前提下,直接获取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二)总成绩综合排序方式

符合推免条件的本科生,经个人申请、综合面试等程序后,按总成绩排序后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总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成果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参加拔尖计划且符合推免条件的本科生,其科研团队(导师)评价分数加入到综合面试成绩中。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外国语学院按照学科建设发展情况和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规模综合考量进行名额分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最终录取结果根据学校面试考核后确定。

五、成绩计算办法

(一)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分方法为: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成果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二)成绩说明

1.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平均学分绩点/4)×100×80%,满分80分。

2.成果成绩满分10分。成果成绩计算依据《河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成果成绩认定细则》(附件1),具体竞赛认定依据《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特色学科成果认定细则》(附件2)和《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河北工大〔2019〕148号)(附件3)。

3.科研团队(导师)评价成绩:各科研团队培育并符合推免条件拔尖计划学生在团队中进行学习、开展科研以及取得成果的情况对其进行评价打分,满分2分。

4.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分。面试规则及评分办法依据《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面试细则》(附件4)。拔尖计划推荐学生所获得的科研团队(导师)评价成绩加入到面试成绩中,若加上科研团队(导师)评价分数后所获综合面试成绩超过10分,仍以10分计。

六、推荐程序

(一)学院学工组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工作,明确推免工作的意义。确保推免工作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尤其是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

(二)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成立推免工作评审专家组,负责全院三个专业的面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5名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组成。

(三)按照学校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将推免证明材料上交学院,具体时间地点由毕业班辅导员通知到学生。

(四)学院面试小组完成面试考核工作后,按规定填写综合面试表,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综合面试成绩由各学院封存备用,并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综合成绩,对通过总成绩综合排序方式申请推免资格的本科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推荐,并对拟推荐的本科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研究生支教团”及其他专项计划单独报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依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其他专项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名单。学院第一轮至多可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参加综合面试,如推荐总数未达到面试人数要求,将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条件进行第二轮推荐,后续由学校组织面试。

七、其他事项

(一)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大四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2.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未获得学士学位;

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对于符合推免条件但本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有本人手写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声明》(附件5),辅导员、院长签字留存备查。学院不得动员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

(三)学院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2-60435018,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四)本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成果成绩认定细则》

附件2:《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特色学科成果认定细则》

附件3:《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指导目录》(河北工大〔2019〕148号)

附件4《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面试细则》

附件5:《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声明》

 

 

外国语学院

2020年79